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能源局正起草海洋油气管道保护条例

放大字体  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:2015-02-03 浏览次数:228

国家发改委副主任、能源局局长张国宝25日透露,能源局正在起草海洋石油天然气管道保护条例,争取今年上报国务院。

张国宝在油气管道保护法实施座谈会上表示,我国将于10月1日起实施石油天然气管道保护法,根据该项法规,国家能源局将组织编制并实施全国管道发展规划,统筹协调管道规划与其他专项规划的衔接。

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五次会议于今年6月25日表决通过了《中华人民共和国石油天然气管道保护法》,国家主席胡锦涛当日签署第30号主席令予以公布。

该法规首次明确规定管道企业应当建立、健全本企业有关管道保护的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并组织实施,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实施危害管道安全的行为。

公开资料显示,管道承担着我国70%的原油和99%的天然气运输;目前,我国长输干线管道近8万公里,海上油气管道近5000公里,已初步形成跨国境、跨区域的油气干线管网。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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